您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持有“仅适用于非运输船舶”船长、大副适任证书申请消除“仅适用于非运输船”限制的,应通过“船舶结构与货运”科目理论考试和“货物积载与系固”项目评估,并完成不少于3个月货物运输内容船上见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