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员四小证期更新,可以提前培训,到期再换证吗?
发布时间:2025-08-11 10:08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合格证书签发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办理培训合格证再有效者,应当在培训合格证有效期截止日期前,向海事管理机构办理培训合格证再有效,(即可提前参加培训,到期再换证),并满足以下要求: 

(一)办理基本安全培训合格证、精通救生艇筏和救助艇培训合格证、精通快速救助艇培训合格证、高级消防培训合格证再有效者,应当完成规定的知识更新并通过考核。

(二)办理油船和化学品船货物操作基本培训合格证、油船货物操作高级培训合格证、化学品船货物操作高级培训合格证、液化气船货物操作基本培训合格证、液化气船货物操作高级培训合格证、使用气体或其他低闪点燃料船舶船员基本培训合格证、使用气体或其他低闪点燃料船舶船员高级培训合格证再有效者,应当在证书有效期截止日期前5年内具有不少于12个月相应种类船舶上任职的海上服务资历和合格的任职表现,或完成规定的知识更新并通过考核。 

(三)办理客船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Ⅰ、客船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Ⅱ再有效者,应当在证书有效期截止日期前5年内具有不少于24个月的客船(滚装客船)上任职的海上服务资历和合格的任职表现,或完成规定的知识更新并通过考核。办理客船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Ⅲ再有效者,应当在证书有效期截止日期前5年内具有不少于24个月的滚装客船上任职的海上服务资历和合格的任职表现,或完成规定的知识更新并通过考核。 

(四)办理高速船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再有效者,应当在证书有效期截止日期前2年内具有不少于6个月的相应类型的高速船上任职的海上服务资历和合格的任职表现,或完成规定的知识更新并通过考核。 

(五)办理极地水域船舶操作船员基本培训合格证、极地水域船舶操作船员高级培训合格证再有效者,应当在证书有效期截止日期前5年内具有不少于2个月认可的极地水域内航行船舶上担任船长和驾驶员职务的海上服务资历和合格的任职表现,或完成规定的知识更新并通过考核。

 第二十四条 培训合格证失效者,在失效1年内完成规定的知识更新并通过考核,可以办理培训合格证的再有效。培训合格证失效1年及以上者应重新参加培训并通过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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