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靠泊几小时使用岸电?
发布时间:2025-08-11 16:08

根据港口和船舶岸电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具有船舶岸电系统船载装置的船舶(液货船除外)在沿海港口具备岸电供应能力的泊位靠泊超过3小时,在内河港口具备岸电供应能力的泊位靠泊超过2小时,且未使用有效替代措施的,应当使用岸电。

  船舶、码头岸电设施临时发生故障,或者恶劣气候、意外事故等紧急情况下无法使用岸电的除外。船舶靠泊不足前款规定时间的,鼓励使用岸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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