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人员集装箱开箱检查的依据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5-08-11 16:08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涉嫌存在瞒报、谎报危险货物等情况的,海事管理机构可以采取开箱查验等方式进行检查。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将开箱查验情况通报有关部门。港口经营人和有关单位、个人应当予以协助。

②《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海事管理机构认为交付船舶载运的污染危害性货物应当申报而未申报,或者申报的内容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可以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规定采取开箱等方式查验。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海事管理机构认为交付船舶载运的货物应当按照污染危害性货物申报而未申报的,或者申报的内容不符合实际情况的,经海事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采取开箱等方式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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