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船舶办理抵押权登记时担保债权数额有限制吗?
发布时间:2025-08-11 17:08

船舶抵押权担保的债权数额不得超过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确认的船舶价值。船舶价值超出债权数额的部分可以再次设置抵押。


网站联系电话:0595-28983355 手机微信:13375996865
闽ICP备2022001715号-2
邮箱:1115657002@qq.com
Copyright © 2025 福建万洋海瑞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丨 万洋船员管家
万洋船员管家公众号